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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报写作之星含黑客程序 北京江民公司被告上法庭
maotou
本报北京讯 当黑客程序令众多电脑用户闻之色变时, 一个“某软件中发现黑客程序”的报告便足以将该软件置 于死地,而当发现这个报告纯属一声“狼来了”的误报之 后,商家应如何对待己方和他方的商誉得失?前天在北京 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北京翰林汇公司告北京江民公司 商誉侵权案将此问题严肃地摆到商家和用户面前。 翰林汇公司的软件产品写作之星(增强版)于去年7 月上市发行。今年1月,江民公司推出能查杀黑客程序的 KV300+(Y)软件,该软件在查杀病毒时判定写作 之星(增强版)含黑客程序,当用户选择“删除黑客程序” 后,写作之星执行程序即被删除,软件无法继续执行。 翰林汇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在庭上称:写作之星(增强 版)根本不含黑客程序,KV300+(Y)软件的误报 引起写作之星用户的强烈不满乃至退货等反应,并使经销 商暂停销售,个别媒体的报道又扩大了不良影响。翰林汇 公司两次给江民公司发传真要求其采取措施,消除影响, 但江民公司未予重视,致使负面影响继续扩大。翰林汇公 司据此要求江民公司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60 万元。 江民公司对KV300+(Y)软件误认定“写作之 星”含黑客程序的事实不予否认,但其辩称任何软件都不 可能十全十美,何况该公司已马上对KV300+(Y) 作了升级,升级版已修正了误报。江民公司还称,翰林汇 公司的损失并不能完全归咎于KV300+(Y)软件的 误报,销售淡季和写作之星调价等因素都是构成其销售量 下降的原因。 法院目前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。
(南方日报,1999-05-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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