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宾州明定散布电脑病毒为违法行为

宾州州长Tom Ridge于五月廿六日签署一项新法案,明定蓄意散布电脑病毒为一违法行为,违法者将被判三级重罪,除了将面对七年的徒刑外,还将被判一万五千美元的罚金,同时有义务对造成的任何损失做出赔偿。另外,干扰电脑、电脑系统、电脑网络,并涉嫌泄露密码及机密资讯者,将被判一级轻罪,最高可判五年徒刑及一万美元罚款。此一法案将于七月底正式生效。这项法案于去年梅丽莎病情发作时制定,但当时并非针对该病毒而来。同时,该法案也将以前不被视为是电脑犯罪的阻断服务攻击(DOS)、蓄意散布病毒等,正式列入违法行为。

(,2000-06-01)